案例介绍
2022年8月份,张某通过招聘软件应聘为唐某某司机,并通过职务之便,获取了唐某某两处住宅的指纹锁密码。2022年8月至10月期间,张某多次利用指纹锁密码进入唐某某两处住宅,先后盗窃两枚钻戒、一枚男款金戒指、一枚墨玉戒指、一只女款金手镯、三瓶茅台酒、一盒冬虫夏草、一瓶青花汾酒、一瓶五粮液、六条香烟。所盗赃物全部被张某销赃,其中烟、酒等销赃后得款1.3万余元,被盗珠宝首饰27.7万余元,另有违法所得4.8万余元。案发后,被告人张某被抓获归案,赔偿失主损失人民币10万元。
法院审理
莱州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多次盗窃公私财物,且数额巨大,构成盗窃罪。案发后,被告人如实供述其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理;赔偿失主部分损失,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最终,依法判决张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退赔被害人唐某赃物折款19万余元;上缴违法所得4.8万余元。
法官说法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盗窃不仅严重损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社会公平正义和安全稳定的秩序。莱州法院将持续打击盗窃犯罪,保障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稳定与和谐。内容来源:云峰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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