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斗鱼 于 2023-12-15 11:19 编辑
为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监管,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近日,烟台莱州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了“生鲜灯”专项检查行动。
在这次行动中,执法人员深入全市农贸市场、大中型商超、连锁超市、畜禽肉类批发商等经营场所,对生肉、熟食、蔬菜、水果等农产品使用光源进行检查,督促市场开办单位、食用农产品经营企业和业户,及时更换不符合规定的灯具,坚决摒弃各类“生鲜灯”“美颜灯”, 将“生鲜灯”改成普通照明灯具,还原生鲜食用农产品“真本色”。
为深入贯彻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自今年10月以来,莱州市市场监管局对各农贸市场开办方、大型商超经营者开展了专题培训,向经营者宣传禁止使用“生鲜灯”,引导经营者充分认知“生鲜灯”的危害性和违法性。自11月起,执法人员针对全市农贸市场、大中型商超、连锁超市、畜禽肉类批发商等开展摸底排查,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提醒、督促各商家提前更换不合格灯具。
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莱州市市场监管局共检查农贸市场3处,畜禽肉类摊点120余个,大中型超市2家,连锁超市21家,禽畜肉类批发单位11家,肉类专卖店80余家,发现还未更换“生鲜灯”的经营单位21家,已责令其限期整改。
下一步,莱州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紧盯食用农产品销售的重点经营场所,督促经营者按要求更换灯具,还生鲜农产品“本色”,对拒不改正继续使用“生鲜灯”的经营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处理,有力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共同营造安全健康的食品消费环境。内容来源: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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