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莱州市公安局文昌派出所治安检查中,发现两家旅馆违法经营,一家在未办理旅馆业经营相关证件的情况下,将房间在某网络平台以民宿形式对外经营;一家内住多名未成年人,该旅馆未按规定核实入住人员信息,也未履行未成年人入住旅馆“五必须”规定,分别依法对两家旅馆经营业主做出罚款、停业整顿并处罚款的处罚。
警 方 提 醒
❶根据2022年新修订的《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规定,申请开办旅馆应取得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特种行业许可证后,方准开业。任何单位和组织在未获得公安机关许可的情况下,不得擅自经营。无证经营旅馆没有相应的安全措施,容易发生危及到旅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且当旅客的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害后,往往难以得到追偿。
❷公安部对旅馆业接待未成年人提出“五必须”要求:一是必须查验入住未成年人身份,并如实登记报送相关信息;二是必须询问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并记录备查;三是必须询问同住人员身份关系等情况,并记录备查;四是必须加强安全巡查和访客管理,预防针对未成年人的不法侵害;五是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可疑情况,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同时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内容来源:莱州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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