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莱州论坛

搜索

提醒!莱州有被抓了,可能被判刑...

詹姆斯 发表于 2024-3-12 14:58: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山东烟台

网上看到一位律师网友在提醒大家,注意保护动物,不要随意捕捉。而且近日有人因抓“蛤蟆”已经被捕。

微信截图_20240312145704.png
抖音@dushelvshi
微信截图_20240312145736.png

癞蛤蟆学名蟾蜍
蟾蜍在我国的保护级别为三级保护动物。根据相关规定,蟾蜍不仅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有所体现,还被纳入到“三有”动物名录中,这表明它不仅受到法律保护,而且在某些情况下还可以进行药用养殖与利用,但前提是需要依法办理相关证件并合法经营。
非法狩猎罪的量刑
非法狩猎罪的量刑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具体来说,对于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行为,量刑标准如下:
非法狩猎罪的基本刑罚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这意味着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行为被认定为非法狩猎,且情节严重,他们可能会面临这些刑罚中的一种或多种。
如果非法狩猎的对象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罚将更为严厉。这种情况下,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会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非法狩猎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量刑还会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如犯罪嫌疑人的个人情况、犯罪动机、对犯罪的认识和态度等。因此,在实际案件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对量刑进行裁量和调整。

最后提醒,善待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环境,是每个公民应尽义务。本文内容来源:百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全部回复0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