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火猛于虎防患未“燃”为上策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将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当前,已进入森林防火高火险期,为切实提升广大群众森林防火意识和法治观念,有效减少野外违规用火,严防森林火灾发生,现公开曝光一批违规野外用火典型案例,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案 例1
3月3日,驿道镇大居村村民王某某在整理田地时,将堆积秸秆、干草等进行露天焚烧,给森林防火造成极大隐患。目前,王某某已被莱州市公安局依法处理。
案 例2
3月8日,文峰路街道南十里堡村高某某把自家樱桃地杂草点燃。目前,高某某已被莱州市公安局依法处理,并写下书面保证书。
案 例3
3月9日,金城镇原家村村民原某用打火机点燃自家田地荒草,过火面积0.3亩。目前,原某已被莱州市公安局依法处理,并写下书面保证书。
案 例4
3月11日,驿道镇南台子居民张某明知莱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发布关于严禁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通告情况下,仍在整理田地时点烧地堰,给森林防火造成极大安全隐患。目前,张某已被莱州市公安局依法处理。
案 例5
3月11日,文峰路街道王家楼村民王某点燃自家田地秸秆,引发周边杂草起火。目前,王某已被莱州市公安局依法处理,并写下书面保证书。
案 例6
3月12日,柞村镇消水村李某某上坟烧纸引发周边杂草起火。目前,李某某已被莱州市公安局依法处理。
案 例7
3月13日,柞村镇邢家黄花村村民王某某上坟烧纸引发周边杂草起火。目前,王某某已被莱州市公安局依法处理。
守护绿水青山
是我们的共同责任
不要违规野外用火
来源:莱州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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