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莱州银海化工产业园起步区封闭化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银海化工产业园管理工作,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山东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自2024年4月20日起,对化工园区起步区实施封闭化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封闭管理范围
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莱州银海化工产业园起步区范围:北至银海二路,南至莱盐路,西至西卡口(洪沟以西800米),东至东卡口(银山六路以东150米)。
二、封闭管理要求
1、封闭化管理区域内通行的车辆和人员,需由企业提交申请办理出入通行证。危化品、危废运输车辆及来访车辆需提前一天通过“莱州银海化工产业园”公众号提前预约。危化品、危废运输车辆仅可从东卡口通行,通行时间7:00-19:00,其余时间段禁止通行;其余车辆所有卡口全天候均可通行。
2、所有车辆经过卡口时一车一杆,限速5km/h;危化品、危废运输车辆需在危化品专用车道内行驶,车辆限速40km/h;七座以下小型车辆及其他机动车辆限速60km/h。
3、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应急抢险救灾车辆,出示有效证件即可通行。
4、在封闭化管理区域内通行的车辆必须证照齐全、车况正常,严禁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品。无牌、假牌、假证等不合法车辆一律禁止进入,出入封闭化管理区域的人员、车辆要自觉遵守园区管理相关规定,封闭化管理区域内所有车辆须按要求有序停放,不得超速、超限、超载。
联系电话:0535-2887301
莱州银海化工产业园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4月17日
莱州银海化工产业园封闭化管理制度
为提升化工园区安全保障水平,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化工园区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及《山东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莱州银海化工产业园封闭化管理制度如下:
一、封闭化管理范围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莱州银海化工产业园起步区范围:北至银海二路,南至莱盐路,西至西卡口(洪沟以西800米),东至东卡口(银山六路以东150米)。
二、组织管理
莱州银海化工产业园封闭化管理实行莱州银海化工产业园管理服务中心统一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
(一)服务中心安环科负责监督管理危化品、危废运输车辆在封闭化管理范围内通行;服务中心规划建设科负责监督管理其他人员、车辆在封闭化管理范围内通行。(二)园区安保人员由银海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委派,在莱州银海化工产业园管理服务中心的指导下配合开展封闭化管理等相关工作。(三)莱州银海化工产业园内各企业及必要穿行园区的相关单位应自觉遵守封闭化管理的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封闭化管理工作,加强对本单位员工、上下游供应商及关联单位的宣传引导,避免造成生产和工作上的不便。
三、人员车辆管理办法(一)所有在封闭化管理区域范围内通行的企业及必要穿行园区的车辆、人员和货物,需办理出入通行证或提前预约;危化品、危废运输车辆仅可从东卡口通行(确需在其他卡口通行的,需提前一天报莱州银海化工产业园管理服务中心审批);其余车辆所有卡口全天候均可通行。不服从管理的车辆和人员,安保人员有权拒绝放行。
1、企业通勤车、生产运输车、建筑工程车、私家车等普通车辆办理通行证需由企业提供:附件1---莱州银海化工产业园车辆通行证办理登记表附件2---莱州银海化工产业园车辆通行证办理汇总表报园区规划建设科审批通过后办理通行证,卡口识别车牌自动放行。
2、企业员工搭乘无牌照交通工具进出封闭化管理区域须由企业提供:附件3---莱州银海化工产业园人员通行证办理登记表附件4---莱州银海化工产业园人员通行证办理汇总表两寸彩色照片一张(背面备注名字+身份证后4位)报园区规划建设科审批通过后办理实名制通行证,每个企业申请数不得超过本单位职工总数。通行证办理后不得涂改、外借、转赠,员工离职或失效后所在企业负责收回,交园区规划建设科集中销毁。为切实保障通行证管理体系的严谨运作,园区将不定期核查通行证办理和使用情况。
3、危化品、危废运输车辆进出封闭化管理区域需提前一天通过“莱州银海化工产业园”公众号进行预约,园区安环科审批通过后于东卡口暂存驾驶员身份证或驾驶证,领取GPS卡,按照规定路线在危化品专用道路点对点到达企业,离开园区时从东卡口取回证件离开。危化品、危废运输车辆通行时间7:00-19:00,其余时间段禁止通行。
4、来访车辆需提前一天通过“莱州银海化工产业园”公众号进行预约,审批通过后进入封闭化管理区域。(二)特殊情况急需入园,但未提前预约的人员、车辆,安保人员需现场向莱州银海化工产业园管理服务中心确认后登记放行。(三)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应急抢险救灾车辆,出示有效证件即可通行。(四)所有在封闭化管理区域范围内通行的车辆经过卡口时一车一杆,限速5km/h;危化品、危废运输车辆需在危化品专用车道内行驶,车辆限速40km/h;七座以下小型车辆及其他机动车辆限速60km/h。(五)在封闭化管理区域内通行的车辆必须证照齐全、车况正常,严禁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品。无牌、假牌、假证等不合法车辆一律禁止进入,出入封闭化管理区域的各类车辆要自觉遵守园区管理相关规定,封闭化管理区域内所有车辆须按要求有序停放,不得超速、超限、超载。因个人或单位原因造成基础设施损坏的,按“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结合损坏程度进行赔偿。对存在下列违规行为的单位、车辆或个人,拉入“黑名单”限制通行:
1、危化品、危废运输车辆禁止在封闭化管理区域内路边停靠,一经发现拉入“黑名单”1个月并警告相关企业及车辆审核员。2、危化品、危废运输车辆禁止在封闭化管理区域内路边、园区周边等非作业区进行作业,违者拉入“黑名单”3个月,约谈相关企业负责人并取消该企业审核权限。3、对于瞒报、乱报、违规审批预约信息的企业,将暂停审核员审批权限一周,并上交承诺书;再出现此类情况将取消该企业全部审核权,并不再给予任何审核权限;对未如实报备运输物资的车辆,一经发现立即上报上级应急部门进行执法检查,并永久录入“黑名单”;未按规定路线行驶的,首次发现进行警告,由所属企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再次出现该情况,永久录入“黑名单”。
4、对于闯卡、擅自翻越护栏、恶意破坏园区基础设施等严重违法行为,以及在无有效通行证、明知须预约通行却仍执意滋事、拒不听从劝阻,甚至蓄意损毁园区公共设施的人员及车辆,拉入“黑名单”3-6个月,通报相关企业后由服务中心、公安机关等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5、园区内设置有多个违章抓拍摄像头,对违法变道、违章停车、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凡一周内违章超过两次的,自动拉入“黑名单”一周。6、聚众闹事对园区造成恶劣影响的、出现多次违规拒不悔改的运输企业,园区将对该运输企业的相关车辆永久录入“黑名单”。(六)化工园区周边居民应积极履行配合义务,遵从化工园区所实施的封闭化管理各项规定,非园区工作人员及未经许可的外来人员一律禁止私自闯入园区。对于获准进入封闭管理区域的人员与车辆,必须自觉接受安全检查,全程服从园区的统一调度与指挥,同时务必按照区域内设置的安全警示标识与交通导引系统行动,确保所有活动均在规范、有序的前提下进行。
四、其他事项该制度自2024年4月1日起实施,对违反《莱州银海化工产业园封闭化管理制度》、扰乱公共管理秩序、故意损坏封闭管理设施的行为,由公安、交通、环保以及应急管理等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
附件1:莱州银海化工产业园车辆通行证办理登记表附件2:车辆通行证办理汇总表附件3:莱州银海化工产业园人员通行证办理登记表附件4:人员通行证办理汇总表附件5:银海化工产业园通行证丢失补办申请表来源:莱州市政府,莱州银海化工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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