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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莱州公安:严打网络谣言,铸造清朗网络空间!

复兴汉业 发表于 2024-7-16 14:27: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山东烟台
今年以来,按照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烟台市局“打击整治网络谣言”“清朗·优化网络环境”等专项行动部署要求,莱州公安持续深入推进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始终保持对网络谣言的严打高压态势,下面公布一起典型案件。

案例背景:
2024年7月,徐某与柳某因消费问题产生矛盾,柳某在抖音平台中发表言论公然侮辱诽谤徐某,贬损徐某的名誉和人格,扰乱网络空间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柳某被依法行政拘留。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二)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三)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案例分析:
不法人员柳某在网上肆意发布侮辱诽谤他人的言论,严重侵害他人精神心理健康,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莱州公安机关迅速介入调查、核实情况,并依法对柳某处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请广大市民依法依规文明上网,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共同营造清朗网络空间,切勿为了泄私愤或是贪图流量而编造传播谣言信息。对网上编造、传播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持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重拳治理网络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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