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烟台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办法》(烟人社规〔2024〕2号)文件精神,我市继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
2.其他类型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的“4050”人员(女性40周岁、男性50周岁以上的人员)、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等。注:以上各类人员均需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3.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是指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的 16 至 24周岁相应人员。
4.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是指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符合生育政策、抚养2个或2个以上未满18周岁子女的相应女性人员。
注意事项:属于以
下情形的不在安置范围:①企业法人、股东、董事、监事、理事、财务负责人等其他职务的人员;
②财政供养人员;③企业在职职工或企事业单位退休职工;④乡镇(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
⑤失信人员;⑥无劳动能力、无法履行岗位职责的残疾人,等等。
二、招聘条件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热爱基层服务工作,吃苦耐劳,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招用单位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强制戒毒或者行政拘留处罚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具有吸毒史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以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不得应聘。
三、招聘岗位及联系电话1、莱州市林业局设公共管理类护林防火岗位3个,联系人赵晓燕,联系电话:2222366。2、莱州市市民之家服务中心设社会事业类社会工作服务、设施维护类基层公共文化岗位共2个,联系人范玉娟,联系电话:2222031。3、莱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设公共管理类市政管理协管岗位3个、公共服务类公共环境卫生岗位3个、公共管理类治安巡防协管岗位4个,共10个。联系人赵新茂,联系电话2731738。4、莱州市城港路街道设社会事业类社会工作服务岗位1个,联系人:任发欣,联系电话2290855。所设岗位的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四、确定人员上岗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流程包括发布公告、报名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审批、岗前培训、协议签订、安排上岗等环节。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5日—2024年8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2.报名方式:有意愿参加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向招聘单位提出个人申请,提交公益性岗位个人申请承诺书(用人单位提供)及相关证明材料(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残疾人证;二孩妈妈带结婚证、孩子出生医学证明等)。由招聘单位按照《烟台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办法》(烟人社规〔2024〕2号)文件规定和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提交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核查是否属于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期限是否已享受完,对符合条件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开栏张榜公告。注:每人只限报一个单位。
(二)民主评议岗位设置单位,根据《烟台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办法》(烟人社规〔2024〕2号)安置对象要求,综合考虑人员类型、收入水平、申请意愿、个人能力等因素,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确定相关人员。相同条件下,城镇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
(三)审核公示城镇公益性岗位推荐人选名单,由招聘单位在公开栏统一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四)审批公示期满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
(五)岗前培训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确定后,由用人单位组织安置对象开展相关培训。
(六)组织上岗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安置对象签订劳务就业协议方可上岗。五、岗位待遇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按照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2200元/月按月发放,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城镇公益岗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参照用人单位为上岗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执行。城镇公益岗社会保险补贴与单位吸纳、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合并计算,累计不超过3年。六、动态岗位管理城镇公益岗按照《烟台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办法》(烟人社规〔2024〕2号)实行退出机制,一旦退出即时解除安置劳务协议,从解除劳务协议的下月起停止发放补贴。
七、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2.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莱州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公众号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等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3.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监督电话:2220122、2259905
莱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