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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文明上网,拒绝暴力

复兴汉业 发表于 2024-8-20 17:42: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山东烟台
为营造和谐清朗的网络环境,依法严厉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莱州市公安局积极响应公安部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持续加强对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的打击力度,整治网络乱象,净化网络空间。

案例回顾
2024年3月份,赵某某因对家人在考试中体检结果不认可,在网络上发布辱骂言论侮辱工作人员,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24年4月,赵某某被莱州市公安局处以行政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案例剖析
赵某某因在网络上发布侮辱性言论侮辱受害人,这一行为对受害人的个人尊严和名誉造成损害,干扰了其正常生活,扰乱了社会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莱州公安对赵某某的行为依法处罚,体现了莱州公安对于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的零容忍态度,对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行为坚决打击不留情的决心和力度。


警方提示
我们身处网络时代,每个人都可以发出自己的声音,但是广大网民一定要增强法律意识,规范自己的言行,坚决抵制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如果任由网络抹黑、网络暴力蔓延,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下一个受害者。公安机关对肆意炮制网络谣言和蓄意实施网络暴力的行为都将依法严厉打击,切实保障广大网民的合法权益,净化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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