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按照“打击整治网络谣言”“清朗·优化网络环境”等专项行动部署要求,莱州公安依据依法严厉打击整治网络谣言。
案例背景: 2024年8月,胡某某与张某某系同学关系,因私人矛盾和言语冲突发生争吵后,胡某某编造张某某父母双亡等不实谣言,并发布在某群和某朋友圈内,用以诋毁和侮辱张某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胡某某被莱州市公安局依法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二)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三)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案例分析: 不法人员胡某某为泄私愤,在网上肆意编造、发布谣言,严重影响他人名誉,扰乱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不良影响。
警示教育: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广大网民需谨言慎行,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科学处理问题,减少情绪化方式,共同构建健康有序、文明和谐的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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