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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次出台!电动车“以旧换新”,补贴→

微信 发表于 2024-9-2 15:42: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山东烟台
昨天(30日)下午,商务部等5部门发布了《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这也是我国首次出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政策。

此次实施方案要求各地要统筹用好、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资金,结合实际制定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明确补贴标准和方式。对交回个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电动自行车新车的消费者予以补贴,鼓励享受补贴的消费者购买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生产的合格电动自行车新车。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与生产企业、回收企业联合开展以旧换新,对消费者给予叠加优惠。也就是说,除了卖旧的金额之外,消费者还会得到购新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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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工业室副主任 李子文:消费者对换购智能化水平更高、安全系数更高、续航里程更扎实的新电动自行车的换购需求是非常旺盛的。因为电动自行车导致的各类交通事故、安全隐患是非常多的,这些举措就是要降低消费者换购电动自行车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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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到近年来铅酸蓄电池在电动自行车用电池中占比接近80%,且安全性较好、价格便宜,此次政策对于将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换购成铅酸蓄电池自行车的消费者,会适当加大补贴力度。如果消费者还是想换购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其电池需要符合《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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