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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打击网络暴力,守护网络安宁

复兴汉业 发表于 2024-9-4 16:36: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山东
案例情况
20242月,孙某某因上坟一事与受害人发生争执,孙某某为报复受害人在网络上发布侮辱性言论辱骂受害人,损害受害人名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242,莱州市公安局对孙某某依法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案例分析
孙某某因上坟问题与受害人产生争执,孙某某心怀不满,为发泄情绪在网络上发布负面言论侮辱受害人,损害受害人名誉,干扰受害人的日常生活,破坏网络和谐生态。莱州公安对孙某某依法处罚,及时制止了网络暴力违法行为,维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网络空间秩序的和谐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公安机关提醒
网络世界需文明,谣言暴力不可容。广大网民一定要明白,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我们要对自己的言行负责,网络空间的和谐稳定需要广大网民的共同努力,谨言慎行,知法守法。莱州公安对任何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行为将坚决打击,努力维护网络空间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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