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莱州论坛

搜索

【以案释法】李某移花接木造谣被处罚案例分析

复兴汉业 发表于 2024-9-23 15:43: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山东烟台

案例介绍
2024年7月,李某在某短视频平台上发布了一条内容为商场内一男子用刀捅人的视频,并标注文字:莱州市第一大道大事件。李某自称并不清楚视频中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只为博取网民关注而挪用视频发布,且在评论区与网民互动散布谣言。经核实,李某发布视频中的事件发生地并非莱州市。到案后,李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案例分析
李某为博取流量,移花接木,嫁接视频,虚构事实,扰乱了网络正常健康秩序,莱州公安对李某依法处罚,不仅打击了网络谣言违法行为,而且净化了网络生态环境,维护了网络秩序的健康有序运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网警提示
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给广大网民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便利,网络秩序的健康有序运行也需要广大网民共同维护。广大网民一定要增强法治意识,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行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全部回复0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