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
车辆必须定期接受检验
检验合格后才能上路行驶
而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
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坚决不能上路行驶
报废车案例
近日,莱州交警根据上级推送违法嫌疑线索,研判查获一批报废车,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净化了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2024年12月1日,烟台支队推送我市辖区内有一辆涉嫌报废车辆鲁FR***6白色轻型栏板货车在路上行驶,莱州交警指挥中心研判后指令五中队于当日18时许海上人家路口将该车查获,并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2024年12月3日,烟台支队推送我市辖区内有一辆涉嫌报废车辆鲁Y0***1白色小型轿车在路上行驶,莱州交警指挥中心研判后指令一中队于当日17时许在阳关路口将该车查获,并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2024年12月6日,烟台支队推送我市辖区内有一辆涉嫌报废车辆鲁F7***1白色小型轿车在路上行驶,莱州交警指挥中心研判后指令七中队于当日16时许在程郭路口将该车查获,并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2024年12月7日,烟台支队推送我市辖区内有一辆涉嫌报废车辆鲁FR***P白色轻型栏板货车在路上行驶,莱州交警指挥中心研判后指令七中队于当日16时许在程郭镇蒋家路口将该车查获,并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2024年12月10日,烟台支队推送我市辖区内有一辆涉嫌报废车辆鲁F5***Z黄色小型轿车在路上行驶,莱州交警指挥中心研判后指令一中队于12月11日13时许在文峰路街道月季园路口将该车查获,并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
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第一百条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驾驶报废车有哪些危害呢?
1、报废车辆技术状况差,安全隐患极大。报废车辆的技术状况已临近崩溃程度,稳定性极低、安全性极低,极易酿成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轻者车辆抛锚、偏向、爆胎,重者制动失灵、致人受伤、车毁人亡,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
2、报废车辆使用年限长,尾气排放超标。由于报废车辆使用年限过长,发动机、底盘等车载设施老旧,影响车辆安全行驶。同时,报废车辆受技术限制,发动机功率不足,车辆尾气排放的污染物严重超过国家规定标准,既造成了巨大的能源浪费,也严重污染了大气环境。
3、报废车辆侵权行为多,路面管控困难。上路行驶的报废车辆大多套牌、假牌甚至无牌,经常肆无忌惮地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酒后行驶、超速行驶、恶意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停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屡见不鲜。非现场抓获如电子警察对其违法行为抓拍时,会因套牌、假牌对其他正常行驶车辆造成不必要的侵权行为,让违法驾驶人逃避法律的惩罚。
莱州公安交警提醒为了保障自身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要按时对车辆进行检验保持良好车况对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应及时报废切勿驾驶报废车辆上路来源:莱州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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