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注意!!注意!!!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
如果未经许可
无论是生产、运输、储存
还是销售烟花爆竹
都是违法
案例警示
临近春节,莱州市公安局持续加大对涉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巡防查处力度。近日,特勤大队在巡防中发现沙河镇某村一超市无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迅速联合沙河派出所现场处置,传唤嫌疑人高某并依法扣押相关物品。高某如实供述其违法行为,现已被莱州市公安局依法行政处罚。
非法生产、销售、存储、运输烟花爆竹安全隐患极大
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下这些要了解↓↓↓什么是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
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是指单位或个人未经国家许可从事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无依法批准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或零售经营者,在辖区范围内所有的烟花爆竹生产、销售经营、储存行为均属于非法行为。
一、非法生产的危害性:
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危害性极大,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灾难性后果。从事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活动不但自身具有高度危险性,而且危害正常的生产活动,同时也对社会公共安全具有潜在的、间接的威胁。
二、非法销售的危害性:
非法购销的烟花爆竹,未经有关部门依法审查或未办理购销等手续而直接进入市场,在经营成本上较为低廉且缺乏严格的管理,质量无法得到保证,极易引发安全事故。
三、非法储存的危害性:
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周围环境、人员等较为复杂。若大量烟花爆竹堆放在狭小空间里,极其产生严重后果。
四、非法运输的危害性:
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生挤压、碰撞等情况,极易引起爆炸和燃烧事故,对道路运输安全造成极大危害。
警方提示
非法经营、储存、销售、运输烟花爆竹属违法行为!购买烟花爆竹请到正规零售店,切勿向非法经营者购买烟花爆竹产品。
如遇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线索,举报投诉电话:110
来源:莱州公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