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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州刘某,行政拘留十五日!

住房 发表于 4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山东烟台
安全驾驶是责任更是对生命的敬畏!无证驾驶不仅是对法律的漠视更是对自身和他人生命安全的严重威胁近期莱州公安交警在交通违法整治行动中查处一起无证驾驶违法行为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

查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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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6日下午,一中队接大队指挥中心指令,有一辆鲁HZ**T5号轿车涉嫌失驾,正由金城镇往市里方向行驶,接报后一中队迅速组织警力进行查控,当日16时许,执勤警力在北苑路东郎子埠路口将该车辆成功查获。经查该车驾驶人刘某,曾因饮酒驾车、醉酒驾车、驾驶报废车、肇事逃逸未构成犯罪、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无证驾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多次被公安机关处罚,现没有机动车驾驶证,一中队对刘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并于当日将刘某送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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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为何必须严查无证驾驶?
安全隐患极大 PART.01
无证驾驶者缺乏系统培训,对交通规则、应急操作不熟悉,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扰乱交通秩序 PART.02
无视法规的行为助长侥幸心理,破坏公平有序的道路环境。

保险拒赔风险 PART.03
若发生事故,保险公司可因“无证驾驶”拒赔,车主或面临巨额经济损失。


交警提醒:守法驾驶,平安出行
驾驶证状态自查 PART.01
1、通过“交管12123”APP随时查询驾驶证有效期、记分情况。
2、驾驶证过期、被暂扣/吊销期间,切勿触碰方向盘!


借车前请三思 PART.02
车主将车辆借给无证人员驾驶的,同样需承担法律责任!

举报有渠道 PART.03
发现疑似无证驾驶行为,可拨打110或者2566277进行举报。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交通违法的“侥幸”背后是血的教训和沉重的代价请广大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遵规守法,平安回家!来源:莱州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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