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公安联合基层镇街政府持续加大禁种铲毒力度,采取人工作业和无人机航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严密踏查,工作中发现仍有村民非法种植罂粟,截止4月22日,先后对非法种植罂粟的13名村民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当场铲除罂粟34株。
警方提醒
罂粟再美,美不过生命之花;诱惑再大,大不过幸福之家。非法种植罂粟,轻则罚款,重则判刑入狱,只要受过行政处罚的,本人及亲属在参军、公务员录取等方面都会受到影响!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千万不要因为一点蝇头小利或一点好奇之心,而触犯法律。同时希望市民朋友能够广而告之,向亲朋好友宣传告知非法种植罂粟的法律责任和严重后果,如果您发现身边有非法种植、买卖、持有罂粟等毒品原植物或种子的,请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110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1条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非法种植罂粟治安处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1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有奖举报罂粟再美,也美不过生命!
山东省禁毒委员会呼吁广大人民群众,如果发现有人非法种植罂粟,请立即拨打110电话进行举报。
《山东省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第4条规定:
本办法适用于对法律规定的各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或线索的举报。其中,举报人举报公安机关尚未发现或掌握的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或线索,经查证属实,按下列标准对举报人给予一次性奖励。
1、罂粟铲除量在500株以下或大麻5000株以下的,每案奖励500-1000元;罂粟铲除量在500株以上或大麻5000株以上的,每案奖励1000-5000元。
2、举报非法贩卖罂粟壳,缴获量不满50千克的,每案奖励1000-2000元;缴获量在50千克以上的,每案奖励2000-1万元。
来源:莱州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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