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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州2人无理取闹阻碍民警执行职务被拘留

路边的疯子 发表于 2015-12-19 14:11: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山东烟台
   公安民警依法办案,作为公民理应积极配合。但就在日前,莱州市柞村镇一石材公司里,违法人员孙某和赵某对办案民警进行言语攻击,并推搡、撕扯执法民警,大闹派出所,阻碍了民警依法执行职务。

   12月15日中午一点多,李某急匆匆的来到莱州市公安局柞村派出所,非常激动的告诉民警,他的父亲被孙某带人从淄博“绑架”回来了,现在正在石材公司里。

  事情紧急,民警迅速赶往李某所说的石材公司。一进石材公司办公室,民警见到里面正有两男一女围在一张桌子上讲着什么。民警详细询问情况,从双方当事人孙某某和李某某口中得知,他们合伙经营一家石材公司多年,李某某平时都在淄博办理业务。12月14日,孙某某和李某某在淄博一宾馆里对帐,流水账和发票数目不清,孙某某要求回柞村的石材公司再继续对账,但李某某说不用了,就在淄博对账。而孙某某见李某某不愿意,就把李某某骗上车。李某某上车刚坐下,就被孙某某事先安排好的两人控制住了,无法下车。随后出来的李某某的儿子李某也被拖进另外一辆车里。就这样,李某某父子二人被孙某某等人从淄博强行带回了莱州柞村。

  民警听完双方当事人的陈述,确认这是一起合伙做生意引发的经济纠纷。民警告诉两人,经济纠纷本不归公安管辖,但事态已上升到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建议两人一起到派出所把事情谈清楚。李某某很痛快的上了警车,孙某某眼看着李某某上了警车,生怕自己的钱要不回来,情绪一下变得激动起来。民警要求孙某某也一同上车去派出所处理,但被孙某某严词拒绝,并和同在场的员工赵某对民警展开言语攻击。

  多次耐心劝说无效,民警依法对孙某某进行强制传唤,但态度蛮横的孙某某依旧拒绝。此时,赵某上前阻挠民警对孙某某的强制传唤,并推搡、撕扯民警。民警对赵某的攻击行为予以警告,但赵某充耳不闻,并堵上了办公室的门,阻止民警带走孙某某。而孙某某则趁乱溜进了办公室里屋并将门反锁。

  随后民警带着李某某回到派出所,而此时,孙某某和赵某也驾车来到了派出所。赵某不听民警的安排,在派出所里无理取闹、肆意辱骂民警。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二款“阻碍国家机关公务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规定,孙某某和赵某的行为已严重触犯法律,公安机关依法分别给予两人治安拘留八日、九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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