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下午一上班,家住莱州市东小区63岁的老人王乃都早早等在莱州市红十字会办公室门口,主动申请遗体捐献。
在工作人员的见证下,王乃都老人认真填写了遗体捐献自愿书。同时,他告诉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在他的坚决要求下,儿女们也达成了一致意见,支持父亲捐献。
遗体捐献是指公民逝世后将遗体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遗体捐献者又被称为“无语之师”。老人的大义行为令在场的人员深感钦佩。莱州市市红十字会期望有更多的人关注支持遗体和器官捐献,有捐赠意愿者可以到当地红十字会提出申请。
记者了解到,捐献要注意捐献时限,捐献遗体有一定的时限。一般来说,从志愿者离世到接受遗体不能超过24小时。角膜摘报的时限为夏天12小时内,冬天24小时内。捐献者逝世后,执行人应尽快通知遗体接受单位。市红十字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捐献者去世后2个小时内拨打电话通知红十字会。捐献要遵循无偿、自愿原则,需要捐献者直系亲属签字同意。同时,捐献者需要一个委托执行人,在捐献者死亡后,由委托执行人及时通知当地红十字会。生前未办理遗体捐献登记手续的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可持本人和死者身份证件及全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近亲属一致同意的证明,办理遗体捐献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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