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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州有电动车的注意,千万别在楼道里停电动车了!

复兴汉业 发表于 2017-12-28 11:02: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山东烟台
家有电动车的注意了!
电动车停到楼道的习惯,
要改改啦!
QQ截图20171228110003.png

很多社区和写字楼,
在楼梯间停放电动车已是司空见惯的现象。
近年来,
电动车火灾多发,
有的甚至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QQ截图20171228110010.png
在楼道停放电动车有多危险?
...........................
据消防人员介绍:
停放在楼道内的电动车短路后
30秒出现明火,
3分钟火焰温度达1200度,
有毒气体浓烟会以
每秒1米的速度蔓延,
切断居民逃生通道。
居民一旦吸入三五口剧毒气体,
就会陷入昏迷,随后窒息死亡。
QQ截图20171228110017.png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电动车火灾,山东省公安厅在全省发布《电动车消防安全五条禁令》。
QQ截图20171228110026.png

电动车消防安全五条禁令
为预防和遏制电动车火灾,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山东省公安厅发布禁令如下:

一、严禁在居民住宅区的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
二、严禁在未作防火隔墙的群租屋和人员密集场所内为电动车充电。
三、严禁电动车占用消防车通道。
四、严禁私拉乱接充电线路为电动车充电。
五、严禁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电动车停放场所。

本禁令所称的电动车是指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

依据《山东省消防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三项规定,对拒不遵守公安机关依法发布的禁令,威胁公共消防安全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来源:山东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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